你好!我是深圳伯恩厂的一名员工,平时我们是白夜两班转,一班是12个小时,中途吃饭1小时也就是工作11个小时,最近要求中途吃饭为半个小时,我感觉太赶了,吃饭像打仗一样,人多又要排队下班都要跑的那种,一个字累!当然它是8小时以外算加班,我就半小时吃饭不能挼受!像我们又是休力活,吃完饭一点都没得休息,以前1小时还行,现在实在太赶了太累了!
2025-10-19 00:29尊敬的劳动者, 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法中的“休息休假”和“加班费”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关于您的情况,公司是否合理安排了您的休息时间和加班费?请详细说明您的工作时间表,并向公司提出合理的建议或投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其他问题,如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请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寻求帮助。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