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租了两间门市,合同期限6年,这个月18号刚好两年,准备不续租了,签合同时未交押金,房东现在要求支付违约金,这种情况我该支付吗?
2024-10-23 06: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租赁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金支付的条件和方式,那么在租赁期间内,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出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违约金。您可以向房东提出您的观点,并解释为什么您不应该支付违约金。如果您坚持认为自己不应支付违约金,建议您与房东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房东坚持要求您支付违约金,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此外,律师还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帮助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