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店铺转让,后面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法继续签订,随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合同不成立返还定金一万元,后续对方就起诉让我赔偿试营业期间的损失,现在想问律师,既然法院判定了合同不成立,那么订的临时协议还有效吗,因为临时协议里有约定试营业期间水电费,固定资产消耗由我方负担,现在她来诉要求支付水电费人工费误工等一系列费用,我应该如何反驳答辩,法律依据是那些,
9天前在您遇到这种情况时,重要的是要清楚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合同不成立,这意味着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有效的合同关系。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赔偿,您可以考虑提出反诉。 对于您的案件,以下是一些可能有用的策略。 明确指出法院的判决结果。在回应诉讼请求时,强调法院已经对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裁决,并且这一决定不可更改。 提供证据证明合同无效。提交有关合同无效的相关文件或法律支持,例如合同中规定的条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强调临时协议中的约定。解释临时协议中关于试营业期间水电费等费用的约定是否仍然适用。如果有争议,可以提供详细说明这些费用是如何计算的,以及这些费用是否与合同的其他部分相冲突。 提出合理的赔偿主张。虽然法院已判定合同不成立,但您仍有可能需要承担某些责任,如赔偿对方的损失。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基于事实和法律基础提出适当的赔偿主张。 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分析情况并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最准确的法律建议。 总之,在面对此类纠纷时,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并遵循正确的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帮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