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老婆于2016年3月22日被小轿车撞到,随后被送至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当时是车主垫付的医疗费用,交警给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车主全责。后期我老婆牙齿治疗这块是在省口腔治疗车主垫付11000元,其余全是我垫付,共计46000元。现到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说我们过度医疗,只能赔付19000元左右。我想请您给我一个方案,毕竟我们也是到南京谋生的打工族。这件事现在是我一块心病,忘您解答一下谢谢!!
2024-09-08 15:40尊敬的客户,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妻子在车祸中受到了伤害,并且需要进行相应的治疗。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上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这可以帮助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者赔偿金额不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聘请有经验的法律顾问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保留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建议,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