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阜阳东方明珠,拿房3年,没住,2017年6月份到2017年10月份房子借租别人,水费产生了90顿,水费一交费,10份后面到今没人住了,昨天我从外地回来去看了一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水龙头坏了,一直在漏水,看下水表跑了687顿水,我去水局查一下水费,拉单子看看,结果水局说从九月份到现在水费没有人抄表,现在还出不出来,我就把我看的水表顿数告诉了收费的人,他说没住人,水表跑那么多,水龙头漏水是你自己的问题,如果抄表人及时抄表发现屋里没有还产生那么多水可能是水管漏了,可以联系我们,难道水局不要承担责任吗?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办
7天前首先,关于水费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存在漏失或者损坏的情况,您可以直接向当地的自来水公司或水务部门反映,并提供您观察到的证据。同时,也可以联系物业管理单位了解是否存在维修或管理不善的情况。 其次,关于抄表人未按时抄表导致产生的水费,这种情况可能需要通过投诉渠道解决。您可以联系当地的供水管理部门,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等),以证明您的权利和损失。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协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您的权益。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请注意日常的房屋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果有任何疑虑或疑问,应及时与物业管理方沟通,避免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