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一名农民工,在黄河五路,渤海二十四路路北,南通城启建设有限公司工地上上班的时候,钢筋穿破颈部,公司垫付了36500元的医疗费,现在拒绝继续支付医疗费,自己也无力支付医疗费,这种情况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如果您的父亲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并且用人单位已经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那么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剩余医疗费用的行为违法或者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