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7号上午。我和女朋友在清华大学博物馆上班。在上班的路上。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因牙疼有点情绪失控。拿起小刀驾到自己的脖子上。只是为了吓唬她。不想与她争吵。但当时脑子是清醒的。有十米多的距离。她就走了。后来被人举报。说我持刀行凶 。被校派带走了。女朋友在上班。在校派写了当时的情况。联系了我们队长。来了之后就把我取走了。公司最后把我们俩都开除了。说我违法了。拿刀了。但我女朋友没事啊。把她也开除了。还被罚了款了。问一下。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16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名,如果您真的没有伤害到他人,那么您应该被视为无罪的。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认为您确实存在非法行为(如使用暴力),并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您可以面临罚款或其他惩罚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以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直接访问最新的法律信息或对特定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因此我的回答仅供参考。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