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6年2月份与公司签辞职申请,有结算清单,工资是17000元多,但是工资至今没有给,现在能否仲裁或起诉公司老板?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按时足额领取工资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您已经离职并要求支付工资,但单位一直未予支付,您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进行维权。 首先,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劳动争议,明确指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以及具体请求事项;其次,您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由该机构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您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建议您在行动前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