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签了3年定期合同、第二次签了5年,这次又叫我签了5年定期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不是应该签无定期合同吗
16天前首先,合同的期限是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而定的。如果双方同意并签订了合同期限为5年的合同,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然而,您提到的“第二次签了5年”和“这次又叫我签了5年定期合同”,这可能意味着您在之前的合同中已经同意过5年期限,并且现在再次要求签署相同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做法可能会被视为强迫或不平等的行为,因为对方没有选择的余地。 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其意图,并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某些情况下,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其他途径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