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在一家小型服装加工厂上班,做了将近六个月,只付我工资一个半月,剩下的工资一直未发,没有签合同,我没经批准就辞职了,请问我的工资能拿到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报酬。如果您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等,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尝试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明、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必要时可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