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大家好,我想咨询一些事情 不知道大家有时间帮我分析分析吗? 我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性格不合现协议离婚 现在育有2个儿子 一直在老家奶奶带着和我可能感情不是太亲密 我又是外地嫁过来的 户口也已经迁过来了 假如我这种情况 想要离婚争取一个孩子可以吗?然后孩子的户口问题应该怎么解决比较好呢?如果盼给我一个在给他奶奶带每个月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样可行吗
2024-10-28 12:40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您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您先了解当地法院的具体规定,并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照顾孩子。 关于孩子的户口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户口应该随父或母一方迁移。如果您想要保留孩子的户口,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户籍登记。 关于经济补偿。对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可以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个人收入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一般来说,抚养费应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等必要开支。 关于探视权。虽然您提到您想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给孩子奶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就完全放弃了对孩子的探视权利。您仍然有权定期与孩子见面,甚至可以在特殊情况下自行安排探视计划。 最后,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