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一家单位工作两年 然后单位成立了集团公司 与原单位是上下级公司 调入之后新签了一年合同 现因生病休假公司要辞退我 说给一个月补偿 合理吗
24天前您好,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原单位已经成立集团公司,并且您调入新的单位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那么在您生病休假期间,您所在的集团公司是否能够依据您的病情向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裁员前已经通知了员工并且提供了合理的理由,比如公司的业务调整或者经营状况不佳等,那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有权依法进行裁员。但如果是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可能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