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出租的房子合同到期,被业主重新收回,但是二房东一直拖欠我和室友押金不还,目前只有我们和他签订的合同,但是我们都有转账记录!金额大约在8000元左右
2025-06-05 14:02尊敬的用户,您的问题涉及多方面的情况。首先,您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但您们之间并未就合同续租达成一致意见。其次,您们与二房东之间的关系属于转租关系,因此二房东需要向您们支付租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押金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押金应当由承租人或转租人自行垫付,并且必须有书面证据证明该笔款项是用于支付房租或者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如果您们的转租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押金的用途,则押金可能需要退还给您们。 针对二房东拖欠押金的问题,建议您们收集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法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情况复杂,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