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份,我和我表哥合伙开个公司,一共我们投资了15万,注册资金写的是200万,当时他说为了让办理速度快点,法人代表填写他的名字,监事写的我的名字,公司为他一个人的,然后公司的性质就成了一人独资有限公司,口头上说赚了钱大家一起平分,因为出的钱一样多,因为是亲老表,他说让我管钱管账,但是所有收据上必须要两个人同时签字才能入账,公司前期发展挺顺利的,我管账忙不过,因为业务上的问题我还要去管,所以我们当时提议,请个会计,后来我们请了会计,这个中途也没有签订股份协议什么文件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请了一个新的小会计,然后把账和钱都给会计管,所有收据也必须要我们两个同时签字生效,干了一段时间,他天天骂会
2025-02-10 09:0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人独资有限公司(SPV)。这种情况下,股东只有一人,并且该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协议。在合作中,双方可能会签署股份协议以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如果存在股份协议,那么可能涉及股权分配的问题。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一种称为“双签制”的制度,即所有的经济交易都需要两人共同签名确认。这可能有助于防止单方恶意操作或逃避责任。 合作关系。由于您提到“口头约定”,可能存在着口头协议或者口头承诺。这些形式的合同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通过证据证明其存在。 法律责任。如果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未披露真实投资金额等,可能导致法律责任。此外,如果公司运营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可能导致股东之间的纠纷。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您的表哥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遵守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也应该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