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下半年在别人那里转了一个宾馆,付了100多万,有转账记录,后来每个季度房东到我手上拿房租,合同当时没有和房东签字,然后经营到2014年上半年要拆迁了,我们跟房东沟通,后来我们帮助房东把拆迁款拿到了,现在房东就不理我们了,因为我去拆迁部门问过,有针对我们租户的赔偿,我们宾馆手续齐全,但是营业执照不是我们的名字,现在房东说只肯给5万元赔偿,我想找个办实事的律师,帮我要赔偿。
2024-06-25 08:02您的情况涉及租赁合同和拆迁补偿问题。首先,虽然您没有与房东签订书面合同,但根据您提供的转账记录和房东收取房租的行为,可以证明您与房东之间存在事实租赁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事实租赁关系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关于拆迁补偿,如果您在拆迁前已合法经营宾馆,并且手续齐全,即使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不是您,但您作为实际经营者有权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拆迁补偿应当考虑实际经营者的损失。 房东仅提供5万元赔偿显然不合理。您可以聘请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房东支付合理的拆迁补偿。律师将帮助您收集证据,包括转账记录、经营记录、与房东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您的权益。同时,律师还会协助您与拆迁部门沟通,争取您作为租户应得的补偿。 在聘请律师时,请确保选择经验丰富、擅长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您可以通过咨询、查看律师的过往案例和客户评价来选择合适的律师。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此事,获得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