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于13年前把妈妈带到沿海给工人做饭几年。结婚后给我姐家做饭搞卫生几年。后又因为我姐连续生三孩子照顾孩子。但是对我妈妈并不好。目前跟我过。之前那么多年我姐是口头承诺给工资。现在说管吃管住没有工资。不给。不欠。以后只给妈妈养老费请问怎么办。我妈妈哪13年难道就这样算了? 当初只是口头承诺给工资。没有签劳务合同。因为是女儿。我妈妈没想过签劳务合同。觉得口头承诺可以了。请问能怎么办?是不是没有办法了
15天前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等。在您姐姐的案件中,如果双方之间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那么她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向您母亲支付工资。 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遭受了不当待遇或受到歧视,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对您的母亲进行保护和帮助。 寻求调解。您可以寻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帮助,由他们来解决这个问题。 申请仲裁。如果调解无效,您可以将纠纷提交到劳动仲裁机构,通过仲裁程序来解决。 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请记住,在处理这类法律问题时,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