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幼儿园老师 签了合同的正式员工 我因一时冲动捏了小朋友的脸 被幼儿园辞退 上月的工资和证件都没给我 我去要的时候园长说她赔给家长很多钱 没让我负责一半不错了 还说我这是个人行为 幼儿园是为了帮我担责任才跟孩子家长签了协议 半年之内孩子的一切脸上的费用幼儿园承担 可是孩子的脸已经没事了 我应该怎样维权
2024-07-06 22:24您好,作为幼儿园老师,您的行为虽然不当,但幼儿园在处理此事时也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首先,您有权要求幼儿园支付您上月的工资,因为工资是您劳动所得,与您的行为是否适当无关。其次,幼儿园扣押您的证件可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返还。 关于幼儿园辞退您的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因类似行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幼儿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解除,那么幼儿园可能有权解除合同。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者幼儿园未遵循法定程序,您可以要求幼儿园说明解除合同的合理性,或者要求赔偿。 至于幼儿园所说的赔偿问题,如果幼儿园确实因为您的行为向家长支付了赔偿金,这笔费用是否需要您分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判断。如果幼儿园没有合理理由要求您分担,您可以拒绝支付。 建议您首先与幼儿园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工资支付记录、与幼儿园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