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时房产已经过户给女方并已经更名为女方姓名单独所有,户口也已单独立户,只是离婚协议书未写明房子的事情,女方卖方时房子未满两年,买家需要做公证等房子满两年再拿房产证,为什么女方在给买家做公证时要前夫到场?
19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对房屋的所有权,且该协议已被双方签署,并且该行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则该协议有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已经过户给女方,并且改名为女方的姓名,但因为男方并没有放弃其对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在女方将房产出售给他人之前,需要先征得男方的同意。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被出售给第三方,并且第三方要求进行公证以确保房产所有权转移的合法性,那么作为前夫的男方可能会被视为必要的见证人,以便证明房产确实属于女方所有,并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然而,这个过程通常会由律师来处理,而不是直接让前夫到场。 总之,虽然男方可能需要出席公证的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失去了他对房产的所有权。相反,他的角色是作为见证人,确保房产的合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