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待遇你好!我是一名工伤遭遇者,83年监定为十级,今年十月将要退休,工伤至今己三十几年、在企业从未享受过一次工伤福利待遇、请问就我此情况,退休期间、企业是否应该给予我工伤一次性补偿?期待您百忙中的答复……谢谢!罗国毅、手机号13787268853
2025-12-01 14:35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目录执行。 对于你的情况,由于你的伤残等级为十级,并且仍在继续工作,因此不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条件。但是,你可以通过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例如,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如果你有关于工伤保险的具体问题,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