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大专二年级学生,四月份与用人单位签署临时就业协议,并签违约金协议,内容是不满一年离职,需支付单位5000元人民币,我于四月6日接受单位培训,4月18日离职,没办正式手续,现在回来申请退函,单位让我必须交5000元违约金,这符合法律程序么请问
2024-11-11 06:0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外,应当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您在试用期内即提出辞职,且未满3天,因此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 关于您的其他疑问,建议您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专业的解答。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