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们是二婚,有两个孩子,老大是我前任的孩子,老二是和现任丈夫生的刚一岁半,我们结婚三年,结婚前他给了两万元财礼,现在还有一处房,三间,买这房时我出了一万二的房钱,但没写凭证,还有他爸看病,以及死后用的钱,还有他继父看病用的钱都是我以前丈夫死留下的钱,并不是我们两的公同财产,但都没写凭证。现在我要和他离婚,他跟我要他娶我那时花的财礼钱,和这几年我们花了的钱,如果法院判我该给他这钱吗?还有孩子会判给谁?
20天前在处理婚姻关系中的争议时,重要的是要确保公正和平等。对于您的情况,有以下几点需要考虑。 离婚请求。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协商或通过诉讼程序提出离婚申请。如果您决定离婚,首先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离婚申请。 子女抚养权分配。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因为您已经有一个成年儿子,且另一名儿子是与现任丈夫所生,所以可能更倾向于让现任丈夫作为主要监护人照顾这个小孩。 财产权利。在涉及到个人财产分割的情况下,需要审查并确定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或是个人财产。如果存在证据表明这些财产并非你们两人共有,则可能会被认定为对方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法院可能会基于公平原则来判断。 债务承担。如果涉及的债务是由双方共同产生的,或者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形成的债务,那么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债务只是一方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无须对此负责。 经济支持。在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因特殊原因(如工作繁忙、身体疾病)无法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另一方有权要求增加经济帮助。 法律援助。由于涉及复杂的情感和财务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获得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同时尊重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