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在一家小吃店打工,我干了20年,老婆干了10年,老板一直没和我们签过劳动合同,也一直没给我们买过社保,现在无故把我们解雇了,我可不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
16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其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裁决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决定不支持您的诉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判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出上述请求之前,您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于顺利地维权。同时,建议您与家人或朋友一起行动,以增强维权的力量。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