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上了,厂老板说只要在上10天工资就一分不少按每月发工资给10天也上了。然后8月底突然不发我工资了,一次又一次的要就以各种理由不给。9月3号去劳动监察咨询人家打电话给厂老板娘,老板娘答应说10号给然后又没给又说两月一起算给我,然后就一次一次的拖。今天又去说什么谁让你去劳动局告状的,还有告诉你各人工资都给了就没给你。我说你发了两回工资都不给我,我向你要了多少回啊不给我工资我还不能去劳动局咨询啊。还说要等老板去劳动局问过在给呢!如果老板不去,我可以去投诉吧?
2025-12-06 23:06首先,您有权要求按照您的合同或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其次,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您已经提供了服务,并且该事件属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之一。例如,您可以提供工作期间的工作记录、考勤表、与公司的沟通记录、以及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证明等。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维权过程中,请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