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11号入职的,试用期三个月,12.10号转正,现在1.10号发放12月工资,但是我拿到的还是实习期工资,主管一开始和我说实习期一个月,但是签订合同是3个月,当时谈好实习期工资3800转正4500,但是签订的合同工资是1940,我现在该怎么办?
25天前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你认为你的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你有权要求恢复你的原职位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另外,如果公司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情况下擅自降低你的工资,你也有可能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资支付剩余未发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建议你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