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会想离职,但是公司让我三十天后走,这个公司没有社保 ,然后节假日上班也没有三薪,一天工作超过十二个小时
2025-12-06 14:39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未到期前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如果您的公司要求您在30天内离开,且公司未提供社会保险和加班补偿,您可以考虑是否继续留任。 关于社会保险,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如果您认为公司的社会保险制度不健全或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关于加班补偿,法律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并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