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我朋友以帮客户过桥的理由,找我拿三万块钱合伙,说5月11日就能到账36000元,五月十一日,以车管所下班了为由,没给我钱,5月12日又以信用卡还款,马上给我,借了一万,到了5月14日,还都拿不到钱之后,就提出他的车给我抵押,要再拿三万块钱,车抵押给我,我问过他确定没抵押给别人后,拿了三万,说过桥那6000块钱不要了,只要本金7万,他还说车子个人不能抵押给个人,真的没押过证,我也才愿意再加三万,19日告诉我,车被押过证了,会被人拖走,21日还了我两万,26日又以车会被拖走为由,让我去把车押给车行,还给我两万五,这样算诈骗吗?
2025-08-07 07:32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诈骗。如果您的朋友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您的车作为担保物进行抵押,并且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罪。如果您认为对方在获取资金的过程中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可以考虑向警方报案,涉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刑法中的相关条款。 不当得利。如果您的朋友已经偿还部分欠款,但在尚未完全履行债务时,要求您再次提供帮助或支付额外款项,这种情况可能被视为不当得利,需要考虑是否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准确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分析案情并寻求法律意见。同时,您可以保留与对方的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以便日后可能的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