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在给别人打工的时候。老板欠我们4个多月工资。一直拖。任何我辞职不干了。他说发工资的时候给我们。一直没给。任何在我辞职之后的一段时间。另外的司机开铲车由于各种原因车坏了。现在老板不给我的工资。另外的司机也不给。他的理由是说另外的司机是我介绍的。车坏的时候另外那个司机已经干了半年了。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应该咋办
2024-08-27 20:21您好!在您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况。 拖欠工资。如果老板确实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您和另外的司机的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赔偿与补偿。除了要求支付工资外,您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 -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 -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解除合同及补偿。如果您决定离开公司,并且没有提前通知,那么可能会被公司视为“无故离职”。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在员工离职前未依法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可能情况。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即双方自行达成一致意见来解决争议。这通常需要双方都有诚意和理性,避免激化矛盾。 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为解决问题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尊重对方的意见,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具体问题还需进一步分析,请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