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妻子在外面打工,孩子的抚养费都是我付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吗
2025-01-10 14:3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时未约定子女抚养费,则抚养费应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固定收入或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承担。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您和配偶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抚养费的承担方式,则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即使妻子在外工作,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然而,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请您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在与对方协商过程中,也要注意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以便于日后处理此类纠纷。 最后,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并尽量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因为缺乏沟通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