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7年了,俩个孩子都12了至今没给过一分钱,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扶养费待有支付能力时给付,现在可以起诉要吗?
18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即使没有具体的约定,基于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离婚后的父(母)仍应当履行其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关于你提到的“扶养费”,这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的,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按照一定标准给予另一方的生活费用,以补偿因照顾子女所付出的经济成本。如果你认为对方未能按约定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你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扶养费的义务。 不过,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效,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同时,考虑到孩子的成长和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尽可能寻求和平解决争议的方式。 请记住,任何涉及法律纠纷的情况都需要谨慎处理,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并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问题或担忧,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