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满洲里一个钢结构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从六米高处掉了下来,导致右胳膊玄骨骨折(中间不位),肋骨折二根,趾骨骨折,骶骨骨折,双肺戳伤,现在已经五个月了,老板给入的人寿医疗意外险住院费老板先前垫付的,出院后保险公司给理赔的医药费,当时老板要给我拿25000千块钱(说是务工费,每个月安5000块钱算的,五个月,)现在老板给我拿了一万六千块钱我接了,我现在还能不能管他要钱,保险公司说六个月做鉴定(工伤鉴定)我这种情况能不能够成工伤,能得到相应的理赔吗,还请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2025-04-23 23:37首先,您需要确定是否构成工伤。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符合工伤的定义,因为您在工作场所受伤,并且伤害程度达到了一定的标准。然而,最终的判断需要由专业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工伤条件,请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职业病防治中心,以获取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于证明自己的权益。 最后,关于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决定。一般来说,如果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并且符合保险公司的理赔条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但是,具体的赔付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 总之,面对类似的情况,建议您及时采取行动,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同时,也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免对后续的维权造成不利影响。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