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甲和乙打架,是乙找的甲,甲把乙打成二级轻伤,乙也还手了,是互殴。现在甲在看守所关了一星期,乙坚持去医院复查后再签谅解书,现在乙复查完了,甲的案子似乎也移交到检察院了。之前跟乙签了三份谅解书,但乙反悔撕掉了,因为担心钱不够。甲之前在派出所被警察忽悠,写了一份保证不追究乙的刑事责任的协议,不知道这个协议能不能撤回?如果撤回需要多久?甲在没有谅解书的情况下能不能取保候审?如果坐牢的话,这种情况要判多久?
2025-02-15 20:59尊敬的客户,感谢您的提问。 首先,关于甲和乙之间的纠纷,建议双方进行调解或协商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暴力冲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介入,如社会工作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帮助双方寻找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次,关于甲与乙之间签订的谅解书,如果乙反悔并要求重新评估其赔偿金额,那么甲应该尊重乙的意见,并尽可能地满足其合理需求。同时,甲也应该对自身的行为负责,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故意伤害他人。 再次,甲在公安机关出具的保证书中提到不会追究乙的刑事责任,这可能会影响法院对其量刑的考量。因此,甲是否愿意撤销这份保证书,以及如何处理此事,需要由甲本人决定。 最后,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甲构成故意伤害罪,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下。具体判决时间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庭的审理结果。 综上所述,对于甲的情况,建议他积极面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同时,也希望甲能够吸取教训,保护自己和社会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