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上班,一个月没做到说算打卡算工资,但公司中途要搬去外地,员工就直接回家等消息发工资,但我工作了二十天包括试用期三天,中途没请假只算了七天工资和试用期工资给我,我并不是辞职走的为什么只算这么点钱给我,让我感觉非常不好,请问一下,公司这样算是正确的吗
2026-01-17 18:29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根据中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不得扣减任何工资。如果您已经完成了试用期,并且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可以正常转正,那么您有权获得完整的工资待遇。 如果公司以某种理由不给您计算全部工资,比如因为搬家等原因而未能及时发放工资,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建议您尽快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按照合同规定计算并支付所有应得的工资,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工会组织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他们通常会介入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可能地收集和保存相关的书面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您的主张。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