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理由辞退 未提前通知 今年5月2日当天通知并辞退 告知不会有补偿 入司超过半年 请问公司这种无理由辞退 我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申请几个月的补偿 是补偿双倍还是另外还能再加上未提前通知的补偿 另公司加班很多 经常日常下班后加班 有加班记录 加班费算下来一小时10元 请问还可以申请什么补偿吗
2025-07-31 20:07首先,关于公司的无理由辞退,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即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如果公司没有符合上述任一条款的情形,那么无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的要求,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等其他可能的赔偿。 至于是否能够申请两个月的补偿,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您能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提前通知),并且公司也同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那么您可以获得两个月的补偿。请注意,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此外,公司经常加班且未提供相应的加班补偿也是不合法的行为。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