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本学期已年满18周岁(2000.1.9出生)的学生,有个11岁(07年出生)的弟弟。我爸2010年开始坐牢,我爸和我妈2015年协议离婚,我和我弟归我妈,不需要我爸支付抚养费。我爸现已刑满出狱,并且本学期主动给了我生活费还有给我买东西总共6800元。今天因为我不愿跟他回他家住(我一直住在外婆家),他说不要我这个孩子了,让我还了吃了他用了他的钱,不然就告我。我目前还没有收入,请问我在法律上是不是真的需要还他钱?原先因为他坐牢所以放弃的我弟的抚养费是否可以争取回?
2025-09-19 01:04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拒绝返还所使用或消费的款项。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应被要求偿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财物,除非他们故意损害财产或违反家庭规则。此外,您有权获得对您兄弟的抚养费用,尽管您父亲已经服刑完毕并有经济能力支付。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选项。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您的兄弟进行沟通,表达您的立场和需求,以期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