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现在人找不到了,我手里有欠条,二万五,有她身份证的名字,可不可以起诉他,通过法律传唤她,2014年
2024-10-03 11:30你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果你已经掌握了对方的详细信息,并且能够证明其确实存在债务关系,那么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你需要准备一份详细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欠款金额、日期、还款计划等。 其次,你可以向法院提交诉状,说明你的债权情况和具体的诉求。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支持你的主张。 再次,法院会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你的主张成立,就会下达执行令,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你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应对可能发生的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