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泰州一家儿童教育机构当老师干了半个月老板一直不签合同然后突然就把我们辞退说不能胜任工作当时说好了保底工资5000有路费补助和饭补现在不给钱我们要一个月的工资嘛?而且不按说好的私自扣工资 我们可以申请补偿吗?
2025-10-04 13:5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如果您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违反了劳动合同条款,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赔偿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您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在处理过程中,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单等。 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