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林业局工人,工作中被草爬子叮咬住院18天,还是低烧,医生让我们吃药,吃了15天还没好。我们就上吉大医院去检查,检查出有肿瘤要手术,但是大夫说这跟发烧没有关系、住院中林厂给我们按病假算,他们说我这不是工伤按病假算给我开1100元,但是我基本工资是2100,不应该给我们全额开吗我这不是工伤吗
2025-03-01 01:36您在工作过程中被草爬子叮咬并因此住院治疗,并且经过了长时间的治疗仍未完全康复。在此期间,您所在的企业(林业局)给予了您病假待遇,并支付了一定的补助。然而,在您的病情得到确诊为患有肿瘤需要进行手术后,企业认为这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而非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而丧失或者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这里的“工作”指的是在合法的工作场所从事与职责相关的活动。如果您在工作过程中确实受到了草爬子叮咬导致的身体损伤,那么按照工伤保险制度,您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向相关机构反映这一情况,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等,寻求帮助和解决途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请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提醒您注意身体状况,及时就医,确保自身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