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周半,国企单位指派母亲去外地工作。请问是否有法律条例可以让母亲留在本地上班?
28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因此,如果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那么企业就可以要求员工在外地工作的女性职工参加集体协商,并且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同意其留本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