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青浦区练塘工业园一铝合金门窗厂上班,于今年(2018)5月31日晚上七点半左右(加班时)被切割锯将右手手指切掉了,当晚在上海六院只接好中指个小指,其他都没有了,而且大拇指指腹也有一小块缺失。现看病厂方付的钱,当时厂里给买的外地保险,说外地的便宜。半月前我看到厂里的工伤认定书是山西长治的,看到认定书才知道上面说的是劳务派遣工,但我是在上海直接应聘进厂的。当时签的合同也在公司里,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2025-12-18 02:26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遇到了劳动关系中的纠纷。首先,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建议您先与雇主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比如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您对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直至最终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来解决。在处理此类纠纷的过程中,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的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