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十几年了,在2015年的时候,我,公司,房子的所有方,我们三家签了个租房合同,内容大概是,我在公司干的时间长了,由公司出面把房子出租给我,我把房子的租费按照35万一次性交给了房子的所有方,由我进行装修并居住,如果我进行了辞职,房租将按照折旧费用进行扣除后返给我,装修费用不退给我。如果是现在公司以正当理由把我进行了辞退,那我出租的房子怎么办?我没有住多长时间,装修费用能不能退还给我。如果不退给我,我该怎么办?
2025-07-20 21:0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公司之间存在租赁关系,并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了一笔费用用于房屋的装修和后续租金的支付。如果您在租赁期间提出辞职,那么通常情况下,房屋的租金应该按剩余时间进行计算,而非按折旧费用扣除。 然而,如果您已经与房东协商好,约定房屋租金的计算方式为折旧费用,则该协议可能需要遵守。在这种情况下,您应当向房东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房屋维修记录或房屋使用年限等。 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装修费用,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此过程中,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便于证明您的主张。 最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中的条款,确保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