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家小工厂上班,想辞职。主管说劳动合同上写了未满三个月不能辞职,如果辞职工资就没了。满了三个月辞职到时候也要扣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七十的工资。我想知道这份劳动合同有没有效?我到底能不能辞职?工资能不能拿到手?劳动合同我手里没有,只有一份在他那里。我们加班没有加班费,法定节假日没有假期也没有补贴,主管说每天的产量没有做完加班也是白加。而且主管脾气很暴躁,犯一点小错就骂人不长脑子滚蛋之类的。有一次发火摔产品还把我手砸出血了。真心是做不下去了。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到劳动局去申请辞职或者找他点麻烦?如果我把辞职报告给他他不批准我又该怎么办?辞职报告要自己留底做证明吗?我的血汗钱真的不想就这么便宜他了。
2024-09-27 13:44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因此,即使合同中规定了不满三个月不能离职,也并不影响您的合法权利。 关于是否可以得到工资,这取决于您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员工支付工资。如果您在合同中有明确的工资条款,且该条款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则您可以获得相应的工资。 至于如何处理与老板之间的关系,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行为。 尽量收集与老板沟通时的证据,如录音、短信等,以备不时之需。 寻求第三方帮助,比如工会、调解机构等,寻求解决方法。 如果情况严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例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最后,强烈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于日后的维权。希望您能够顺利地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