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写的协议书上说这个事已经过去了,不可以再提了,我当时说他伤我们赔他的,我的伤还有损失的财务她咋不赔我,派出所人说人家是轻伤你赔人家,你是轻微伤人家不赔你很正常,你自认倒霉吧,看着脸上这道疤痕,心里郁闷到了极点,就因为签了派出所的那个协议书,我就不能到法院起诉那个女的赔偿了吗?派出所那个协议书就是个权威吗?
2025-04-27 12:35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法律纠纷和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对损害事实和责任分担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您认为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可以与对方进行沟通并尝试达成和解。 在某些情况下,如双方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端,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您的伤情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要求被告承担责任。然而,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建议您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对于派出所出具的协议书,它可能是一种非正式的解决方案,但并不意味着它是无约束力的。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当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时,该协议书可能会被视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情况来判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法律意见,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