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有一个问题麻烦你了,我是2005在景德镇梨树园北苑买了一套房子,2014年正月离了婚,房子全部判给她了,男孩判给我,那年37岁我,在那年7月份我就得了脑溢血,现在主要问题在景德镇没有房子住,我来的时候都是农村户口,没移过来,问一下我,律师,还能搞到廉租房吗?
2025-02-27 16:22关于您的情况,您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在婚姻期间购买的,那么该房产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婚姻状况。如果您在离婚时已经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孩子也跟随您生活,那么您的孩子有权继承父母的一方的房产。 办理手续。为了获得廉租房或其他住房保障措施,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此外,您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年龄、收入等方面的要求。 产权变更。如果您想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自己的配偶或子女,您需要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产权变更。这通常涉及到买卖合同、税费缴纳、产权登记等一系列程序。 综上所述,您可以先与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相关部门联系,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资料。同时,建议您及时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