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得了突发性耳聋,上班已二十二年,现不能上班,原单位给我交了一年养老保险,发了一年生活费,每月513,现叫我打辞职报告,请问有别的说法了吗?
2025-06-16 13: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如果您认为自己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期获得合理的安排。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您可以收集证据,如工资条、医疗诊断书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沟通时应保持友好和专业的态度,以便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