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双版纳自己村里的土地因要盖房需要钱就把一部分土地卖给了他人签了合同但后来得知土地是不能变卖的,就双方口头答应,土地就当给他使用十年时间,有钱就把土地拿回来,期间他们自己盖了仓库租与他人收了租金,可是十年前两万元卖与他,现在要拿回来他要十几万,他说按合同办事,意思就是想拿回来就相当于从他手里买回来价钱他自己想定多少定多少,那口头约定都不做数了,该怎么办呢?
2025-02-27 04:46您的情况涉及到土地买卖和租赁纠纷。首先,您应该确保您有权出售或出租所拥有的土地,并且您是否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合同、录音录像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院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证据。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