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四个人成立一个公司法人不用我,但用我名义投资入股占百分之80,实际钱不需要我出,用我名对我来说有什么风险吗?然后如果这个公司盈利了,年底分红的时候,比如赚10万元,是必须8万元打到我银行卡里,我再转给真正出资的人嘛,还是可以跟我一点关都没有,他们直接取出现金直接该给谁给谁就行呀?谢谢。
2025-02-27 04:19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询问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公司在设立时应当有至少一名股东,且该股东需要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在您的情况下,作为公司的唯一自然人股东,你对公司的债务和责任具有完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你的利益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紧密相关,因此你需要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并为公司的运营承担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股权分配及年终分红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公司应将利润平均分配给所有股东,包括您的份额。这意味着,即使您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您也有权获得相应的红利。但是,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公司应该明确说明如何进行分红以及具体的分配比例,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公司运营中积极参与并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遵守公司的章程和法律法规,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的法律顾问团队。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