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06年工伤,7级,住院1年,停工留薪1年,双职工家属陪护,有部分自费住院费用,当时所有加起来赔了一万多,治疗结束后双职工都未安排工作岗位,每月只发四五百基本生活费,合理吗?现在要求赔偿是否合理?如果合理能拿到多少钱?
2025-12-27 15:1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待遇包括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等。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得到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疗待遇,并且还在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关于您的家属陪护期间的待遇,通常会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或者护理人员费用。但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至于您目前的要求,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同时,也可以考虑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达成更公平合理的协议。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