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负责档案管理期间丟失营业执照,当时公司没对我做任何处罚?半年后我辞职,公司扣我两月工资,我可以索要这两月工资吗?
回答数:764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建议您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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