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农村幼儿教师 今年54岁,起初自己交了一份养老保险,可是到最后那六个月单位给交了70/%. 所以到50周岁那年就开始领社保工资,但我们一直都在单位上班,2016年3月得重病在家,单位一直给发工资,可是最近几天园长让我退岗,条件是一个月给六百生活费,我没有答应,我想借助法律来保护自己。像我这种情况单位可以辞退吗?依据是什么?我应怎么去面对,请律师大人指点一二拜托!
2025-10-04 22:39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面临被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您是否有合同或协议规定您的工作期限?如果有的话,这可能是您是否能继续工作的关键。 您的病假期间是否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您是否有任何违反公司政策的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继续工作,建议您与园长沟通并尝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或者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立场,例如医疗证明、请假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抗辩材料。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园长进行面谈,并保留所有的对话和文件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法律依据。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