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现在我遇到一种情况是做暑期工服务员的时候,说的是做一个月工资2800,然后后来听别的暑期工需要满216工时才能全额拿到工资,因为是做六休一,所以每天工作得至少8小时才能满,而他的排表根本没满,现在8月店里说人太多了,要做五休二,而当初签的合同上没有216满工时的字样,也没有不满工时工资的算法,只是口头上说2800先扣200,少的工时按每小时12元扣除,他这样是违法的吗,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2024-12-05 01:4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 合同约定不明确或未包含关于工时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该服务提供者违反了《劳动法》第39条,即劳动者有权获得按照其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的报酬。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口头协议,则必须有书面证据证明工时已经达到要求。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规定工时的要求,且服务提供者并未告知您这一点,那么您有权要求赔偿。 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将此事记录下来,包括与服务提供者的对话和相关文件。 -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等。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